公正司法的好法官 倾心为民的好党员宋鱼水先进事迹报告(1):守护心中的天平———宋鱼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发言摘编
作者:菏泽农科院 发布时间:2005-08-05
独立办案10余年,审案1200余件,其中300余件属疑案难案,没有一件因裁判不公被投诉、被举报,被人民群众誉为“辩法析理、胜败皆服”的好法官。
她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。作为一名基层法官,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,宋鱼水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恪尽职守、公正司法、倾心为民,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、二等功两次,曾获“十大杰出青年法官”、“人民满意的好法官”、全国“五一”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。
3月24日,中宣部、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北京市委在京联合举行宋鱼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。本报今天刊发报告团5位成员的发言摘要。
1989年我大学毕业,分配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工作。15年来,我审理了上千起经济纠纷和知识产权案件,接触了许许多多急于向法律求助的当事人,他们对公平正义的强烈呼唤,激励着我始终牢记党的宗旨、法官的职责。
我知道,我一生中可能会审理几千件案子,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,如果就是这唯一一次与法律的接触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对待,让他们得到一个自己想不明白的结果,在他们心中会留下深深的伤痕。伤害了一个当事人,就多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。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就会增加一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、对社会的信心。
许多老审判员说,案件审的越多,下判时的笔就越沉重。阅历渐长,我也渐渐有了体会,我虽然是一个普通法官,但我的一纸判决,可能导致一个企业元气大伤甚至破产。一个尽责的法官,不仅要通过判决引导市场主体走一条规范之路,更要使它们在诉争中共赢共存,从而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。
在审理一起技术秘密侵权案中,原告的四名员工跳槽注册了一家新公司,生产与原告公司同样的产品,被起诉到法院。我和合议庭的其他成员对大量的技术资料进行比对,当我们把原告的密码输入被告电脑后,电脑屏幕上显示出来的生产设备原理图和原告的一模一样,侵权是铁定的事实。一旦判决,被告公司投入的大量资金将血本无归。
作为法官,我有权让不尊重他人权利的人受到制裁,也有责任维护社会的稳定、保护社会生产力的发展。我想,如果原告许可被告使用这项技术秘密,被告不仅可以转入合法运营,原告也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补偿,调解可以实现双赢。
在我的努力下,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,达成了调解协议。
我调解了大量案件,虽然调解成功一个案子所付出的劳动和心血是巨大的,但通过调解,许多面临灭顶之灾的企业起死回生,针锋相对的对手握手言和,当事人能自觉履行义务。我想,这种双赢的结局应该是法官对社会发展、对人民群众期望的最好回报。
在从事法官职业15年间,我也遇到过托关系、走人情的事,我也有在人情面前矛盾的时候。
记得我刚担任经济庭副庭长的那年,老家突然来了一个亲戚。但他一开口就让我犯了难,他让我帮他说一个案子,这个案子就在我所在的经济庭。亲戚难得求我一次,如果是其他的事,我会毫不犹豫去办;如果我是律师,我会尽全力去帮他诉讼,可,我是法官……
看我低头不语,亲戚说了这么一句话:“你甭太为难了,我要做人,你更要做人,我不怪你!”这句话使我心中充满歉疚和感激。后来,老家的企业输了官司,输在很多约定没有落在纸面上。其实,大多数老百姓托人情,只是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,只要公正,老百姓是会理解的。每次遇到人情与法的冲突时,我唯一能帮他们的是鼓动他们去收集最有力的证据,书写最有说服力的代理词,告诉他们:用充实的证据说服合议庭,才会赢得对他们有利的判决。
有人问我:“作为一名女法官,你是否要做出更大的牺牲?”我觉得,任何人为了他所爱的事业都必须心甘情愿地付出,作为一名女法官可能意味着更多的付出。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共产党员、人民法官,应当有“甘化我身守正义”的铮铮铁骨,“毕生护法为人民”的耿耿丹心。
在这个法治的春天,我愿与大家一起努力不息,让法治公平的观念深入人心,让社会正义的大旗高高飘扬!